高层管理者(经营决策层) • - 国央企法务合规 可定制大纲

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治理

公司内部贪腐是侵蚀公司根基、损害所有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核心隐患。近年来,随着监管制度的周全升级和司法力度的持续加码,公司内部贪腐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变革,公司无论所有制类型,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反贪腐合规压力…

授课时长
1天
授课方式
理论解说、视频体验、实例拆解、培训活动、分组碰头
建议人数
20–40 人
主讲
孙涛
课程编号
PX-T12735
企业内部贪腐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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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公司内部贪腐是侵蚀公司根基、损害所有者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核心隐患。近年来,随着监管制度的周全升级和司法力度的持续加码,公司内部贪腐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系统性变革,公司无论所有制类型,都面临越来越大的反贪腐合规压力。

公司内部贪腐的复杂性和隐蔽性日益突出:隐名入股、股权代持、关联交易输送利益,业务“飞单”、采购回扣、融资性贸易套取资金、境外资产离职……贪腐手段迭代演变,传统治理模式难以适应现代隐患结构。本课立足国央企和大型民营公司的治理实践,从贪腐形态识别、合规制度架构、刑事追责架构、重点领域隐患防控、监察审计制度、典型实例警示、长效防将控度七大维度,支援参训者构筑“识别隐患—制度防控—审计督导—刑事追责—长效治理”的全维度内部贪腐治理架构。

课程收益

•

- 系统识别内部贪腐的常见形态和高危情境,弄懂采购、销售、财务、工程建设、投融资、境外业务等等重点领域的典型贪腐手段

•

- 领会《刑法修正案(十二)》以及2026年“两高”新司法解释对民营公司内部贪腐的刑事追责架构,掌握核心罪名的构成要件和立案准则

•

- 弄懂监察审计在内部贪腐治理中的功能定位和事务办法,掌握公司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协同制度

•

- 弄懂国央企和大型民企在贪腐治理中的差异化合规要求,构筑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长效治理制度

课程大纲

一、公司内部贪腐的基本形态和高危情境

1. 内部贪腐的主要类型和行为特征

2. 重点领域的高隐患情境

3.

典型实例:寇伟案——长期多罪并犯的毁灭性后果

2026年4月1日,运行层面,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因受贿1.54亿余元,贪污5593万余元、利用影响力受贿905万余元,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格外重大损失,换个角度看,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受贿时间跨度长达28年,落地时,利用担任多个国有公司高级管控职务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公司经营、职务晋升等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支援。该案是46号令施行后首例适用终身追责的重大案件,执行层面,充分展现了国央企内部贪腐的严重危害和从严惩处的司法导向。

4. 贪腐隐患的前置识别

公司应构筑基于资料拆解的隐患识别制度,借助财务指标异常监测、采购价格偏离度拆解、关联交易预警、员工行为异常监测等等手段,在贪腐行为发生或者扩大之前识别隐患信号。

一、

内部贪腐治理的合规制度架构

1.

1. 国央企合规治理的制度轮廓

2. 廉洁从业制度的规范架构

3. 民营公司内部反腐的制度建设

4. 穿透式监管和公司内部将控的数智化转型

三、内部贪腐刑事追责架构

1. 《刑法修正案(十二)》和民企内部反腐立法突破

2. 2026年“两高”新司法解释——公私平等保护的历史性突破

3. 核心刑事罪名精讲

2.

四、重点领域贪腐隐患识别和防控

3.

1. 采购和供给链领域的贪腐隐患

2. 销售和营销领域的贪腐隐患

3. 财务和资金管控领域的贪腐隐患

4. 工程建设和资产处置领域的贪腐隐患

5. 投融资和境外业务领域的贪腐隐患

五、监察审计和内部调查制度

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导格局

2. 公司内部监察审计的职能定位

3. 内部调查中的证据固定和保护

4. “大督导架构”的协同制度

5. 46号令下的终身问责和移送司法

六、

典型实例深度剖析和警示教育

1. 实例一:寇伟案——多罪并犯,终身追责的警示

2026年4月1日,就一线经验说,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寇伟因受贿1.54亿余元、贪污5593万余元,从实践看,利用影响力受贿905万余元,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格外重大损失,具体来看,落地时,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寇伟在离职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收钱敛财,从实践看,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另外,寇伟违规决定由澜沧江水电公司为部属多种经营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后投资亏损,为掩盖违规担保以及亏损事实,套取电站建设资金共计1.38亿余元。

1.

实例二:牛继荣案——受贿1781万余元的从严惩处

2026年4月13日,执行层面,内蒙古能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牛继荣,就一线经验说,利用担任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个职务的便利,从实践看,在职工入职、干部职务晋升、工程项目承揽等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支援,在实际应用里,从实践看,具体来看,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81万余元,就一线经验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具体来看,往细里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

3. 实例三:谭瑞松案——贪污受贿并内幕交易的多罪名追责

2026年3月,落地时,落地时,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谭瑞松,因贪污数额格外巨大、受贿数额格外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格外重大损失、内幕交易情节格外严重,落地时,被以贪污罪、受贿罪、内幕交易罪数罪并罚。

4. 实例四:刘卫东案——“靠企吃企”贪腐27年

2026年4月14日,从实践看,具体来看,往细里说,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刘卫东“靠企吃企”贪腐27年,落地时,具体来看,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5. 典型实例共性反思

以上案件揭示了国央企内部贪腐的共性特征:权力集中缺乏制衡、督导制度形同虚设、要害职位长期任职、新型腐败手段隐蔽。公司必须从制度建设、督导制度、科技赋能三个层面构筑内部贪腐治理架构,将贪腐隐患防控关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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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智咨询|孙涛老师

适合谁听

• - 国央企法务、合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业务主力• - 国央企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高管层• - 大型民营公司法务总监、合规官。建议同一家企业 3 人以上同来,课堂上直接改造本企业的实际问题——单人参加也能学到方法,但带不走可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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