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携手”作为革新公共货品和服务领域投融资制度的要害手段,在国内盛行起来,标志性经过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借助特许经营等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营运”,这次号召是以特许经营方式提出的,往细里说,而特许经营在我国并不陌生,往细里说,其典型模式BOT在我国已有多年运作实践。
近几年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开始形成,业界推广面持续扩大,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建设的迅速演进,EPC总承包从化王、石化业界渐次推广到冶金、电力、纺织、铁道、机械,电子、石油天然气、建材、市政、兵器、轻212、地铁等等业界。EPC模式以及伪EPC模式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在部分大型建筑业公司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本课针对工程项目投资模式辨识、投资决策隐患以及隐患管控做出相关拆解。支援参训者从项目整体规划和决策层面领会和运用,加强对项目的管控本领,拉升其在项目施行进程中的管控本领和隐患化解本领,更好地承接和执行项目,拉升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
课程收益
纵深领会模式本质和优势 正确认识BOT和EPC工程总承包方式
有机结合后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清晰领会联合体各方的边界条件
关注业务规划管控、采购管控、施工管控、投资管控、隐患管控
明晰该模式怎样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融资和项目管控的优势
剖析特许经营、BOT 等等模式的概念、特点、适用范围以及相互关系
把握特许经营、BOT等等模式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的运用推演
纵深拆解特许经营、BOT 项目中可能面临的各类隐患
课程大纲
一、特许经营项目分类
1,商业特许经营(Franchise)
2,政府特许经营(Concession)
3、政府特许经营的基础以及本质
4、特许经营和PPP辨析
1)BOT模式
2)BOOT模式
3)BOO模式
4)准公共品+采用者付费
二、BOT适用项目以及演化形式
1、公共基建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或者工业项目。
2、广义的BOT除了以及多种演化模式
-BOO:建设-经营-具备
-BT:建设-转让
-TOT:转让-经营-转让
-BOOT:建设-经营-具备-转让
-BLT:建设-租赁-转让
-BTO:建设-转让-经营
3、BOT 具体分类以及核算内容
-BOT—无形资产模式(采用者付费,无保底)
-BOT—金融资产模式(政府保底)
-TOT—存量资产转让
-ROT—混合资产(水厂提标改造)
-移交阶段(BOT/ROT 通用)
4、BOT和PPP模式的区别
1),概念不同
-BOT模式是“建设-经营-转让”
-PPP模是公共私营携手制
2)流程不同
——BOT模式的常见流程
-政府决定开展某个项目,实操中,面对全社会开始招标;
-某个公司参与投标,落地时,中标后建设该项目(特许权);
-项目建成之后,依据合同公司享有一定年限的经营权(用于收回投资和盈利);
-经营年限到期后,具体来看,项目经营权交还给政府。
——PPP模式的一般流程
-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社会资本,实操中,共同组建一个PPP项目公司
-PPP项目公司再去承接某个政府的项目,落地时,然后交由社会资本去负责建设。
-而该项目建设、营运阶段盈利后政府也按照比例从中获得收益
三,BOT项目的会计核算实务(核心模块)
1、项目构筑阶段的会计处理
1)项目成立和初始投资的核算
2)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2、营运阶段:收入确认和资产计量
1)“无形资产模式”的适用情境和核算
--资产确认:为何确认为无形资产?
--收入确认:在营运期内按照直线法确认“无形资产”的摊销收入。
2)“金融资产模式”的适用情境和核算
--资产确认:为何确认为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
--收入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在实际应用里,同时确认提供的服务收入。
3)“混合模式”的适用情境和核算
--资产确认:部分金融资产 + 部分无形资产。
--收入确认:分别适用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收入确认办法。
3、项目移交阶段的会计处理
1)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的会计处理差异
2)资产终止确认的时点和处理
四、BOT财务&税务8个要害核对点
1. 1、资产属性是否按照“有无保底现金流”严格拆分?
2. 2,建设期利息是否资本化到无形资产/金融资产?
3. 3、无形资产是否按照“特许期”直线摊销,执行层面,不得用资产经济寿命?
4. 4,金融资产实际利率是否每年复核并披露?
5. 5,政府缺口补助是否 6% 增值税?是否开具专用发票?
6. 6,移交阶段残值是否提前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执行层面,防止土地增值税争议?
7. 7,三免三减半备案是否在建成当年完成?(逾期不得追溯)
8. 8,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是否一次性计入资产成本?
五,BOT项目(分布式光伏)的财务、税务,资产移交处理以及注意事项
1,甲方(场地提供方/电力购买方/最终资产接收方)
1)财务处理:
——项目建设期:披露此项重大的经营租赁(出租场地)和BOT项目安排。
——项目营运期(5年):
-购电支出:
-场地租赁收入:
——项目移交时(5年后):
——无偿接收资产:甲方在移交日应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接收的光伏电站资产
-
会计分录示例:
-后续,落地时,该固定资产需正常计提折旧
-将递延收益分期转入“其他收益”或者“营业外收入”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
——进项税额抵扣: 向乙方支付电费时,在实际应用里,取得能够抵扣进项发票
——接收资产:无偿接收资产,运行层面,在增值税上视同销售,落地时,对应进项能够抵扣
——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 资产的公允价值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2)公司所得税:
-接收资产: 无偿接收的资产,运行层面,应视为捐赠收入
-后续折旧:计提的折旧能够在税前扣除。
-注意事项:
——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
——税务隐患:注意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合同条款明晰性:合同中必须明晰移交是无偿的
2、乙方(投资建设方/营运方)
1)财务处理:
——项目建设期:将建设支出计入“在建工程”
——项目达成预定可采用状态时,实操中,转入“无形资产”
-
会计分录示例:
——项目营运期(5年):
-确认收入:向甲方收取的电费
-摊销成本:将“无形资产”在5年营运期内开展系统摊销
-营运维护支出:发生的营运、维护,修理等等支出
——项目移交时:无形资产已摊销完毕,往细里说,账面净值为零。
-做资产核销处理:此时,从实践看,从实践看,乙方不再具备该资产的所有权。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
——销售电力:
——建设投入抵扣
——资产移交: 无偿移交资产视同销售,往细里说,需计算缴纳增值税
(2)公司所得税:
——资产移交
-资产移交的处理:
-移交前准备:
-资产评核:
-性能测试
-资料移交
六,执行层面,BOT/EPC合同签订中的注意事项
1,BOT合同核心条款:
1)范围和期限:
——明晰项目范围、建设期、营运期(5年),移交日
——营运期从何时起算(如“并网发电之日次日”)必须明晰
2)电价和支付制度:
——电价模式: 是固定电价,折扣电价or“固定+浮动”模式,具体来看,必须清晰定义
——支付周期和方式:按照月/季支付,执行层面,先用电后付费还是预付费,逾期违约金
——电量计量:电表的校验、抄表责任方、资料争议破解制度
3)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保证乙方独 家排他性地采用场地。
提供接入电网的便利;
按照时支付电费。
——乙方: 负责投资、规划、建设,在实际应用里,营运、维护;
保证发电量和系统效率。
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4)资产所有权和移交:
——所有权: 明晰在营运期内,光伏资产的所有权归乙方。
——移交准则: 详细规定移交时资产应达成的技艺状态、性能指标、剩余寿命
——移交程序: 明晰移交前检验、测试、资料移交的具体流程。
——违约责任和争议破解:明晰各种违约情形下的责任和赔偿计算方式
——约定争议破解方式(仲裁或者诉讼)以及地点。
5)不可抗力和保险:
——定义不可抗力经过以及其后果
——约定双方必须购买的保险种类
2,EPC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从乙方/投资方角度):
1)合同总价和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防止成本超支隐患。
——支付节点和要害里程碑挂钩,落地时,并保留一定比例的质保金。
2)范围和接口:
3)工期和质量:
4)性能保证:
5)变更和索赔:
6)责任限制
3、工程总承包项目(EPC)合同签订,财税处理办法
1)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合同模式选项:
——固定总价(Lump Sum)
——成本加酬金(Cost Plus Fee)
(2)隐患分配明晰
(3)分包管控:
(4)学识产权: 明晰规划文件,在实际应用里,专利技艺的采用权和归属。
2)财务处理(以EPC总承包商为例):
(1)收入确认
——核心要则
——常用办法
——会计分录:
(2)成本核算:
——合同资产 vs 应收账款:
3)涉税处理(以EPC总承包商为例):
(1)增值税: EPC项目最复杂的税种
——混合销售还是兼营
——最 佳实践(税务筹划点):
——甲供材问题:
(2)公司所得税:
——会计利润为基础,开展纳税调整后,换个角度看,从实践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发票的合法性,就一线经验说,所有计入成本的支出都必须取得合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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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智咨询|胡冬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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