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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

第三方支付平台怎样避险?…

授课时长
1天
授课方式
理论解说、视频体验、实例拆解、培训活动、分组碰头
建议人数
20–40 人
主讲
林承铎
课程编号
PX-T10512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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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讲师课酬、教材与差旅,不含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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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第三方支付平台怎样避险?

P2P问题

一、债权转让

二、隐患备用金

三、平台担保

四、其他担保主体

五、反担保的登记

六,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

七、隐患买断的责任性质

八、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和担保责任

九、本金的认定以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存的问题

1.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民事法律隐患

1.1电子合同以及电子签名存在隐患

1.2资讯安全隐患,个人资讯易遭泄露

1.3征信系统不完善,可能引发的违约隐患

1.4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就一线经验说,大量资金沉淀存在安全隐患

1.5易触碰“高利贷”隐患

隐患:海量资料时代个人资讯保护

隐患:实名认证漏洞的法律纠纷

股权众筹投资人隐患指引

定义

隐患一 投资人未对融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真实性难以保障。

隐患二 投资人出资后不能成为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

隐患三 委托持股的法律隐患

隐患四 持股平台的法律隐患

隐患五 众筹投资人作为非控股股东无权要求公司盈利分红

隐患六 公司就是控股股东的“提款机”,小股东无计可施

隐患七 众筹投资人作为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受到限制

隐患八 众筹投资人投资隐患和投资收益不相匹配

隐患九 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界限模糊

隐患十 众筹融资方承诺固定回报的法律隐患

隐患十一 众筹投资人股权被稀释的法律隐患

隐患十二 众筹投资人不担任董事就无法监管公司

课程大纲

第三方支付平台怎样避险?

P2P问题

一、债权转让

二、隐患备用金

三、平台担保

四、其他担保主体

五、反担保的登记

六,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效力

七、隐患买断的责任性质

八、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和担保责任

九、本金的认定以及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存的问题

1.互联网金融面临的民事法律隐患

1.1电子合同以及电子签名存在隐患

1.2资讯安全隐患,个人资讯易遭泄露

1.3征信系统不完善,可能引发的违约隐患

1.4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在实际应用里,大量资金沉淀存在安全隐患

1.5易触碰“高利贷”隐患

隐患:海量资料时代个人资讯保护

隐患:实名认证漏洞的法律纠纷

股权众筹投资人隐患指引

定义

隐患一 投资人未对融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真实性难以保障。

隐患二 投资人出资后不能成为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

隐患三 委托持股的法律隐患

隐患四 持股平台的法律隐患

隐患五 众筹投资人作为非控股股东无权要求公司盈利分红

隐患六 公司就是控股股东的“提款机”,小股东无计可施

隐患七 众筹投资人作为股东向外转让股权受到限制

隐患八 众筹投资人投资隐患和投资收益不相匹配

隐患九 股权众筹和非法集资界限模糊

隐患十 众筹融资方承诺固定回报的法律隐患

隐患十一 众筹投资人股权被稀释的法律隐患

隐患十二 众筹投资人不担任董事就无法监管公司

老师简介

Introduction to lecturers

弄懂更多

博闻智咨询|林承铎老师

适合谁听

公司相关管人人员。建议同一家企业 3 人以上同来,课堂上直接改造本企业的实际问题——单人参加也能学到方法,但带不走可用的成果。

交付流程

课前:顾问访谈 2 位管理者,收集现状与问题清单,讲师据此调整案例。课中:讲授与演练各占一半,产出可直接用的工具与方案。课后:7 天内提交改进建议,30 天内一次线上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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