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大纲
一、保险法的基本要则
二、保险合同
三、其他保险法律法规
四、银行代理保险
1,银行代理保险主要监管规定解读
2、代理关系
3,经营规则
五、银行代理保险的主要法律隐患
1、关于违规宣传
2、关于承诺收益
3,关于赠送礼品
一、信托关系以及其设立
1、 信托约定方式和主要内容
2, 信托财产的主要特性
3,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资格、权利和义务
二, 我国信托业务范围、信托规划认购和赎回
1、 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以及经营规则
2、 信托资金的筹措
3、 信托规划认购程序
4、 信托规划赎回程序
三、我国信托实务操作流程
1, 集合资金信托业务(概念、特点、设立要求、业务链路和隐患将控)
2、 公司年金信托业务
3、 员工持股信托和管控层收购信托
四、 基金信托业务
1、 基金信托的定义和特点
2、 基金信托的类型
3、 基金设立、募集、交易和投资
4、 私募基金(特点和主要形式)
一、夫妻共同财产制
(一)基本定义明晰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含义
2、"所得"的含义
3,"共同所有"的含义
4、正确领会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对工资、奖金的领会
2、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的领会
3、对"学识产权的收益"的领会
4、对"继承或者赠和所得的财产"的领会
5、对"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领会
6、对"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领会
(三)审判实践中对夫妻共同财产性质认定的两个争议难点
1,对补办结婚证之前的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的认定问题
2,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以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
二,夫妻特有财产制
(一)关于夫妻特有财产制
(二)夫妻特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和合同确定只归夫或者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约定财产制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概念和基本内容
1,约定的主体
2、约定的时间
3、约定的财产范围
4,约定的方式
5、约定生效的其他要件
6、约定内容
7,约定的效力
(二)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在实践中适用难题:
1、夫妻共同设立或者以一方名义和他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往细里说,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比例能否视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问题?
2、在协议离婚进程中,双方为离婚而签的各种财产分配协议,具体来看,因最后未离成婚,从实践看,前面已签的财产协议能否视为本条文中的约定?双方在登记机关协议领取离婚证后,就一线经验说,对财产协议反悔,又提起财产诉讼,换个角度看,这种协议又能否视为约定?
3、对约定不明应怎样领会?
4,运行层面,第三人对夫妻约定不知情,就一线经验说,而约定对外没有效力时,夫妻离婚,第三人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问题?
1,实操中, 继承法的概念
2, 继承的种类
3、 遗产处理的相关问题以商业银业界务操作合规性
4、 相关实例分享
老师简介
Introduction to lectur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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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智咨询|林承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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